为进一步办好《曲靖师院报》、“校园之声”广播及宣传栏等工作,激励学生编辑、记者、播音员积极投身学校宣传思想工作,促进学校宣传思想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曲靖师院报记者站管理细则》,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报(播音)方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严格要求自己,思想作风正派,舆论导向正确,无任何差错,无任何违纪处分。
2、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学习成绩优异,每学期综合量化考评保持班级前15名;主动学习新闻业务、播音主持和摄影知识,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不断提高采编播能力和综合素质。
3、每周至少交1篇稿件,每周至少到党委宣传部签到1次,每月力争在《曲靖师院报》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文章1篇,做到积极主动投稿,稿件内容健康真实。
4、积极参与报纸发行和外寄工作,积极参加《曲靖师院报》记者站和“校园之声”广播站组织的集体活动,没有无故缺旷记录。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编辑
除上述4项要求外,要做到以下2项:
1、认真贯彻《曲靖师院报记者站管理细则》要求,特别是切实履行编辑部和发行部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定期开展读报、读书活动,不断学习,改稿水平不断提高;及时反馈投稿信息,效果良好。
(二)优秀学生记者
除上述4项要求外,要做到以下2项:
1. 认真贯彻《曲靖师院报记者站管理细则》要求,特别是切实履行采访部、网络部和发行部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投稿踊跃,见报篇数每学期不少于4篇(或市级以上公开刊物每学期不少于2篇,“校园之声”广播站每学期录用不少于8篇),采用质量高。
(三)优秀学生播音员
除上述4项要求外,要做到以下2项:
1、工作积极主动,顾全大局,普通话水平较高,播音效果好,工作成效显著。
2、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广播节目质量不断提高,所负责或参与的广播节目深受师生欢迎。
三、评选比例和程序
(一)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编辑由《曲靖师院报》记者站组织评选,评选比例为学生编辑人数的30%。
2、优秀学生记者由《曲靖师院报》记者站组织评选,评选比例为学生记者人数的20%。
3、优秀学生播音员由“校园之声”广播站组织评选,评选比例为学生播音员人数的30%。
(二)评选程序
1、由负责校报、广播工作的老师和记者站、广播站负责人按评选标准开展评选活动,按规定名额报党委宣传部批准表彰奖励。
2、每年评选工作于四月一日前完成。
四、其它要求
《曲靖师院报》记者站、“校园之声”广播站在评选、审核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本评选办法进行。
中共曲靖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1年10月10日
详细请点击:优秀学生编辑、记者、播音员评选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