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人工作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思政教育 >> 育人工作

曲靖师范学院“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1-06-23    浏览次数:     来源:党委宣传部

曲靖师范学院“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深化我院的“三育人”工作,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云南省高等学校教书育人工作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高等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达标综合评估暂行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的指导思想

新形势下的“三育人”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内容、方法和途径

    1.教师是学校教育的主体,肩负着教书育人的重任。教师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努力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刻苦钻研业务,投身教学改革,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方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2.教书是育人的载体,课堂是育人的主渠道。寓思想教育于教学活动之中是教师教书育人的主要方法。教师要结合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学生的思想实际,充分挖掘教材的思想性,将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渗透、贯穿于各个教学环节;要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以及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国情、省情、市情教育,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教育,实现教书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3.系(室)党政领导每人联系一个班或一个宿舍,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师生的实际问题。每个教师都要固定联系35名学生或一个学生宿舍,经常与学生见面沟通,了解学生的所思所想,做到知人、知情、知心,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要教育学生做人、明理,督促学生遵纪守法、规范行为,增强学生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加强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宣传教育,激活学生的内在积极性,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开发学生潜能,发展学生个性。教育学生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指导学生选课、修课,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对学生在政治立场和日常言行中反映出来的思想认识和品德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主动、热情地给予教育和引导,对学生全面负责。

    4.每个教师都要以身立教,为人师表,时时处处以自己良好的言行为学生作出表率。

    5.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师,要充分发挥“两课” 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要认真研究和落实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三进”工作。要充实和改进“两课”的教学内容,把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国际形势的变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以及改革开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力求正确地、有说服力地解答学生关心的热点、疑点问题,坚持教学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帮助学生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6.专兼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辅导员、团总支书记、班主任要努力探索和研究新时期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规律、特点、途径、机制和方法,熟悉和掌握学生生理、心理发展规律,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成为学生全面成长的引路人。

7.管理干部、后勤职工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通过敢于管理、善于管理、严格管理、优质服务和模范行为,在思想、道德、纪律、作风等方面感染和影响学生,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气氛和条件。要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的方法,教育学生勤奋学习,遵章守纪,热爱劳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文明礼貌,爱护公物,讲究卫生,帮助学生培养自立精神,养成良好的习惯。

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的管理

高尚思想道德的培养,良好育人风尚的形成,既要靠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又要靠科学规范的严格管理。

    1.在党委领导下,成立“曲靖师范学院‘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校的“三育人”工作。各系(室)也要相应成立“三育人”工作小组。

2.“三育人”工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牵头,会同教务处、人事处、工会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3.学校党、政、工、团和教学系(室),都要把育人工作列入自己的重要工作日程。每年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教学系(室),要把育人工作作为基本任务,结合系(室)工作性质、学科建设和专业特点、课程体系,制定育人规划,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把育人工作同教学、科研任务一起落实到人,并定期检查督促。

4、积极探索新形势下“ 三育人”工作的规律、途径和方法。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调查了解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三育人”工作的特点、规律、途径和方法,增强科学性、实效性、主动性。

    5、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全体教师、干部、职工都要根据本办法和系(室)、部门实际,拟定育人计划并付诸实施。期末要认真总结,填写“育人”登记表,经系、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装入本人业务档案。

    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的考核与奖惩

    1.学校实行“三育人”工作目标责任制,对系(室)的育人工作定期检查考核。育人工作做得好的典型的部门和个人,要向“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和推荐,“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宣传、表扬和交流,并向上一级主管“三育人”工作的领导部门推荐。

    2.“三育人”工作情况作为教职工年度履职的重要内容并在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教职工业务考核档案。

    3.教职工的育人实绩,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先进、提拔晋升和推荐外出进修等的重要依据。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必须担任一届以上的班主任或其他形式的学生工作并经考核合格。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师,优先(包括破格)晋升教师职务;教书育人工作不负责任、表现较差的,不能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对在“三育人”工作中,不履行职责、不严格要求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职工,有关部门应给予批评教育,根据情况应对其缓聘、高职低聘、不聘或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教职工在校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三育人”方面的研究论文,按教学、科研成果同等对待。

5.学校每两年召开一次思想政 治工作会或研讨会,总结交流“三育人”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奖励“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曲靖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二○○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