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改进学校新闻报道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7-10-09    浏览次数:     来源:曲靖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党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对学校新闻报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校新闻报道工作应始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改进文风,做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学校新闻报道工作应以事实为依据,做到真实、及时和准确,不得编造或传播不实信息。 三、学校新闻报道工作必须自觉遵守宣传工作纪律,遵循新闻宣传规律,文责自负。 四、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校重要新闻的宣传报道,主要包括:全校性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学校的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成果和典型人物事迹等。 五、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新闻的宣传报道,主要包括:本单位创造性的工作成就,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创新举措,以及具有一定新闻价值的会议、活动等。 六、由各单位组织或承办的会议及活动,原则上均由本单位宣传信息员负责新闻报道。 七、各单位应减少对领导和会议的宣传报道,宣传重点为一线教师、学生及重要教学科研成果。 八、各单位宣传信息员报送的新闻稿件,须经本单位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审核同意。 九、发在网络办公里的新闻稿件,未署名的不予采用。来稿要求文字简洁、照片清晰(照片须上传原片)。 十、投送校级媒体的稿件,具有新闻价值的予以刊发;有关常规性的工作、会议、活动等无实质内容的稿件,不予刊发。     曲靖师范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