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2017年校级文明单位”的
通 知
校属各单位:
为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将申报“2015—2017年”校级文明单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符合申报的单位(19个)
1. 届期已满的文明单位(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13个)
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监察审计处 计划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学生处
基建后勤管理处、工会、团委 、档案馆、后勤服务中心
2.2014年未申报或申报未被命名的单位(5个)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体育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3.新成立部门(1个)
铜商文化研究院
二、申报要求
1.根据《办法》规定,校级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和未被授予文明单位的部门应按要求申报创建文明单位;新成立部门在成立第二年应申报文明单位。
2.申报单位请填写“文明单位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印章后,交党委宣传部一份,部门留存一份。
3.申报截止时间:
三、创建要求
1.认真落实《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及任务分解表》中对本单位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2.根据《曲靖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党办字[2012]22号)要求,届期内文明单位和申报单位均不能出现一票否决事件或重大责任事故。
3.按照学校文明办安排,积极承办道德讲堂、经典诵读、讲文明树新风等文明创建活动。
4.按照校团委安排,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按党委学生工作部安排,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5.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请各单位注意痕迹材料的汇集整理,相关痕迹材料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一曲靖师范学院文明单位申报表t.doc
二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doc
中共曲靖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文明办)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